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