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