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章 采砂许可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禁止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以及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