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