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继续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8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