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继续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