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举行三十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送给代表。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