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