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