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