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章 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容貌管理第十二条有效临街建筑物的管线、油烟管道应当设置在密闭式建筑物管廊内,油烟管道管廊应当单独设置并避开建筑物临街面。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