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和其他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表决方式,由主席团决定。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

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