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可以整理简报印发会议,也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