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从事河道采砂的,未依照批准的采砂范围、数量、方式进行开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