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政府应当鼓励、引导流域内农业、养殖业等产业的生产者综合利用生产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资源化综合利用。农业部门应当根据流域内农业生产需要,加大科技投入,组织研究、推广各类农作物专用复合肥、生物肥,并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