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所称万泉河流域(以下简称流域),是指万泉河的干流、支流以及向干流、支流汇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