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已废止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
第一条
回到全文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