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计划用水户采取节水措施节约的水量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偿转让。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