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五条有效计划用水户应当根据年度用水计划自行确定月度计划用水量,并报送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