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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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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
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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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