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第四章 生态文化第三十八条有效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明确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和产品。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应当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推行绿色办公。地方法规 ·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