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相关细则。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