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倡导守法诚信经营,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