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行政机关应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