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优化市场环境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收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