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时,应当提交报请批准地方性法规的书面报告、地方性法规文本和说明。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