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吉林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