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获得县级以上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或者文明行为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记入个人社会信用档案。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