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支持与保障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文明行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