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危险住宅的处置,消除危险住宅安全隐患,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