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的相关信息。鼓励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加强植物物种保育和引种,推广植物物种病虫害防治等先进技术,推进绿化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