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使用第二十五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和移交政府管理的公园内一般不得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不得擅自摆摊设点。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