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运输垃圾、渣土、砂石以及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整洁,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防止遗撒、泄漏。地方法规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