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