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应当采用招标、拍卖、竞价、挂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交易。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