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访条例/第八章 信访工作督查督办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向本级国家机关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