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访条例/第七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办理信访事项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诉求简单明了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快捷办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