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访条例/第四章 信访渠道第十九条已废止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建立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运用协商对话、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听证评议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