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发展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根据保护发展的需要,县(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依法征收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传统建(构)筑物。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