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古丈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内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补偿工作。林业、农业、财政、民政、公安、卫生、司法、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