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