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