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功能区划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近期目标、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主要措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2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