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海上搜救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海上搜寻救助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海上搜寻救助信息,或者编造、传播有关海上搜寻救助的虚假信息。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