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二十四条有效海上搜救中心应当根据确定的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态发展趋势以及气象、海况等因素,制定并实施具体搜寻救助方案;必要时,应当邀请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