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或者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