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养老服务组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