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条有效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中留存的民俗文化、耕读文化、地名文化、传统技艺等传统文化进行调查、收集、整理、研究,推动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