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投资、捐赠、租赁、入股、设立基金和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鼓励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