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本条例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