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播与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和引导绵竹年画行业组织、生产企业和公民个人依法申请绵竹年画及衍生品注册商标或者专利,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生产经营,维护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