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播与利用第十六条有效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绵竹年画日。德阳市、绵竹市人民政府应当集中组织开展绵竹年画民俗文化活动。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